
为标准教师教育教育行为
坚决纠正公民群众反映激烈的
教育行风问题
禁止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
礼品礼金等行为
日前,锦州市教育局向全市中小学印发
《禁止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则》
做到有诉必查,有错必纠
发现一同、查办一同、曝光一同
对违背《规则》的教师
锦州市教育局党组、驻局纪检监察组
将依纪依规给予党政纪处置
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教师资格
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禁止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付出凭据等资产。
禁止教师参与学生及家长以任何方式组织的请客。
禁止教师参与学生及家长组织付出费用的旅行、健身休闲等娱乐活动。
禁止教师让学生及家长报销或付出应由教师自己及家庭成员承当的任何费用。
禁止教师经过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生活用品、社会保险等商业服务获取回扣。
禁止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经过电子付出手法赠送的红包礼金。
禁止教师违规承受学生及家长以电子方式付出的手机话费。
禁止教师从事有偿补课或利用职务之便获取不正当利益的其他行为。
文:汪国民 首席记者关宁宁 图片来源于网络
修改:谷智红 校正:马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