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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优教育—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保险合同的缔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0-01-06 13:41:38  阅读:3162 来源:自媒体 作者:北京赛优教育

原标题:赛优教育—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稳妥合同的缔结

稳妥合同的缔结

【链接1】要约是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意图,向对方当事人提出合同条件,期望对方当事人承受的意思表明。

【链接2】许诺是受要约人赞同要约的意思表明。许诺建立则合同收效。

1.实践实行准则

稳妥人承受了投保人提交的投保单并收取了稳妥费,没有作出是否承保的意思表明,发作稳妥事端:

(1)契合承保条件

稳妥人应当依照稳妥合同承当补偿或许给付稳妥金职责。

(2)不契合承保条件

稳妥人不承当稳妥职责,但应当交还现已收取的稳妥费。

【留意】稳妥人建议不契合承保条件的,应承当举证职责。

2.缴费追认准则

投保人或许投保人的代理人缔结稳妥合同时没有亲身签字或许盖章,而由“稳妥人或许稳妥人的代理人”代为签字或许盖章的,对投保人不收效。但投保人现已“交纳”稳妥费的,视为其对代签字或许盖章行为的追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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