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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要求中小校园幼儿园应每餐有校园相关人员陪餐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9-12-31 08:05:07  阅读:5624 作者:责任编辑NO。石雅莉0321

新京报讯(记者 苏季)记者12月30日从广东省教育厅得悉,广东省教育厅、省商场监管局和省卫健委三部分近来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和保证校园食物安全与养分健康办理工作的告诉》(以下简称《告诉》),要求中小校园(含中职校园,下同)、幼儿园应当每餐有校园相关人员陪餐。

广东对校园陪餐(同餐)准则提出了明确要求,《告诉》指出,鼓舞有条件的校园树立家长陪餐准则。中小校园、幼儿园应当每餐有校园相关人员陪餐,并有计划地约请家长委员会代表轮番陪餐。高等校园应当至少每天有校园相关人员陪餐;还要求树立餐饮运营企业和供餐单位相关人员陪餐准则。

《告诉》还要求中小学、幼儿园一般不得在校内设置食物运营场所,校园商超应售卖健康养分的食物。美食广场等应纳入校园“五一致”办理(即一致收购检验、一致索证索票、一致人员办理、一致餐具洗消、一致食物留样),不得将校园商超或校园食堂(档口)承包给没有资质的单位和个人运营,鼓舞校园学生食堂由校园自主运营。

本年3月,教育部、国家商场监督办理总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等部分发布《校园食物安全与养分健康办理规则》,要求中小学幼儿园应树立会集用餐陪餐准则,有条件的中小学幼儿园还应树立家长陪餐准则;中小学、幼儿园一般不得在校内设置小卖部、超市等食物运营场所,确有需求设置的,应当依法获得答应,并防止售卖高盐、高糖及高脂食物。

新京报记者 苏季 校正 刘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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