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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津县首例官告民拒不送子女上学案公开审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9-11-18 18:16:18  阅读:4574 来源:自媒体 作者:华山论

原标题:盐津县首例“官告民”拒不送子女上学案揭露审理

11月15日下午,盐津县人民法院控辍保学巡回法庭走进庙坝中学,揭露开庭审理盐津县首例“官告民”拒不送子女上学案,经调停:原告庙坝镇人民政府与被告周某、王某达成协议,于2019年11月20日前送停学的子女回到校园,承受教育。这场“官告民”控辍保学案子揭露审理,引来当地大众、干部、师生2000多人旁听。

据了解,被告王某,家住庙坝镇石笋村老鹰社乡民小组,其子小王本年13岁,于2019年3月停学至今。原告及县人社局驻石笋忖扶贫作业队员于2019年8月2日上门劝说小王复学无果,9月24日向被告王某发出了《责令送被监护人承受职责教育通知书》要求将其子小王送到校园完结职责教育。

本年十五岁的小周,理应是庙坝中学初中部的一名学生,因或绩跟不上,不愿意持续读书,2018年12月后停学在家,经政府作业人员及驻村扶贫作业队员屡次劝说无果后,庙坝镇政府向其监护人周某送达了《期限复学通知书》,开学两个多月了,小周依然没有到校园报导。庙坝镇人民政府以其监护人听任小周不承受乂务教育的行为现已违法,要求判令周某实行其监护职责将小周送往校园完结学业。

庭审中,主审法官循循善诱,一边仔细听取两孩子的定见、了解他们心里的主意,一边耐性给被告及旁听大众解说国家的相法律常识、宣扬《职责教育法》《未成年人维护法》及教育惠民方针。并奉告被告周某、王某作为家长对未成年人的职责教自傲有不行推脱的职责。

被告席上,周某、王某理解了作为监护人听任适龄儿童不上学也是被告席上,周某、王某理解了作为监护人听任适龄儿童不上学也是一种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不实行职责,要依法承当法律职责。经调停,原告庙坝镇人民政府与被告周某、王某达成协议,由被告于2019年11月20日前将两名孩子送回校园承受职责教育。其间小王挑选就读盐津职初班,小周挑选返原校就读八年级,法官当场作岀《民事调停书》,并送达两边当事人。至此,盐津县法院首例控辍杲学案子圆满解决。

被告非常感谢政府让他们知道到了不送子女承受教育是违法的。他们自己没有文明,也期望孩子读书有长进,不要像他们相同喫苦。”

审理一案,教育一片,庭审完毕后,主审法官以自己的亲身经历,用发作在身边的事例,给全校的学生做了一场独具匠心的冶讲演,教育孩子们增强自我维护意识和遵法观念,懂得用法的兵器维护自己,现场大众深受教育。

法官呼吁:读书能够改动人的骨象,常识能够改动命运,这不是空谈;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不跃过校园这道龙门,安知外面的国际比乡村种田更为精彩?怎能理解读书尽管不能给咱们我们带来更多的财富,但不读书岂不是脑袋空空、口袋空空?家长们,行动起来吧,教孩子学会承受读书的苦,读书的苦,只苦20年,不读书的苦却让人苦一辈子,只要挑选上学,孩子的未来才会甜。(邱琴 杨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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