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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参加2019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的一封信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9-10-02 16:36:40  阅读:7165 来源:自媒体 作者:思拓教育

原标题:致参与2019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的一封信

亲爱的各位考生:

你们好! 山东省2019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10月19日至20日进行,为营建公平、公平的国家教育考试环境,培养杰出的考试气氛,确保考试顺畅进行,在考试即将来临之际,特作如下提示:

一、准考证打印时刻:10月8日-20日8:00-18:00。考试时刻:10月1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10月2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二、请仔细阅览准考证上的考试时刻、地址和留意事项。考生进场时要进行安全检查,考生应在规则的时刻内尽早参与,避免耽搁考试。

试卷分为两部分,榜首部分为选择题,答案填涂在答题卡的榜首部分答题区,用2B铅笔将相应的信息点涂黑;第二部分为非选择题,用黑色签字笔将答案书写在第二部分答题区。

三、考生有必要带着两证:身份证(现役军人也可持军官证或战士证)、准考证参与考试。考生进入考点和考场需进行两次安检。除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文具用品外,书本、纸张、手机以及各种通讯东西、电子手表、存储设备、涂改液、批改带等物品均禁绝带入考点关闭区和考场。请考生按要求提早做好预备,避免个人物品丢掉。

四、考生应以诚信考试为荣,自觉遵守考试纪律,仔细实施《考生诚信考试许诺书》的许诺,如有违背考试纪律和规则的行为,将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方法》(教育部令第33号)做出相应处理。带着手机等通讯设备进入考场是做弊行为,会撤销所报考的各科成果,还将上报教育部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后果严重哦。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批改案九) 》将安排考试做弊、生意做弊器件、不合法出售、供给试题、答案、替代别人考试等行为归入刑法领域。2019年9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对外发布《关于处理安排考试做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说》,对在国家教育考试等4大类“法律规则的国家考试”中安排做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严惩考试做弊行为。考试期间,禁止将试题、答卷等摄影传出考场,假如违背,将依法依规给予相关职责单位和当事人严肃处理。

六、本次考试悉数启用标准化考点,一切考场实施全规模、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敬请各位考生自觉遵守考试纪律,不要心存侥幸。

七、如发现涉考违法行为,请广大群众和考生及时向我院告发,欢迎考生监督。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告发电话:0531-86162757

请各位考生在考试期间,提早做好考前的各项预备工作,检查考点考场,重视气候改变,交通安全出行,留意饮食卫生,避免影响考试。

祝各位考生考试安全、顺畅,获得好成果。

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2019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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