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此前,深圳的小学教师遭到家长的“挖坑告发”,引发了言论的遍及重视,对此,人民日报也发声了:“身正则不怕挖坑”!
现在教师很难干,是“弱势群体”
教师现在太难干了,干啥都被告发。
在群里发了学生的书法成果,被告发;用书本敲打逃课的学生,被告发;批判学生两句,被告发;乃至体育教师上课戴个帽子,也被告发!
教师还有能干的事吗?要不家长自己来干?
就像这次被“挖坑告发”的小学教师,据多位家长反映,该教师与告发的家长“闺蜜”相等,每次家长送礼必回礼,对待一切学生一向公平公平,这次是被栽赃。
“挖坑告发”,就像是“垂钓法律”相同,存在成心栽赃之嫌。就像人民日报所说:
先“挖坑”式送礼、后歹意告发的行为跟正义不沾边,也绝不该被鼓舞。特别是截图不截全、不合乎现实的告发,若在诬害之列该管理就得管理。
这是相关部分在查询时,应该侧重留意的一点,既不偏私,也不枉法,该谁是谁。
若真是违规收礼,天然按规按纪处理,这毫无二话;若家长成心栽赃,那也不能怂恿。
这对教师是个警醒
家长和教师之间的联系,并不太或许会成为“闺蜜”。
因为孩子在教师班上,家长一直是“有求于人”的一方,教师一直处在相对强势的位置,两边有很大的或许,因为利益诉求共同走到一同。
在这种情况下,不管什么理由,不管是否回礼,不管教师是否依然公平,只需收了家长的礼,就会为自己遭受信任危机带来危险。
古人云:“正人不立危墙之下”,已然自己每次都回礼,已然礼也不是非收不可,又何须给自己带来这么多费事呢?
就像我之前文章曾评论过的那样:
奇哉怪也,小学教师被家长告发收礼,其他家长联名力保,咋回事?
最好的方法,仍是和家长划清界限,公是公,私是私,岂不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