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标题:邵阳农商银行职工协助告贷人欺诈220万元 每笔告贷收受15%好处费
9月3日,裁判文书网发布,湖南省邵阳县塘渡头镇中心校园的一名教师欺诈邵阳农商行告贷220万元获刑。
告贷欺诈220万获刑12年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5年6月至2016年1月,刘某荣在明知自己没有还款才能的情况下,假造告贷材料,以自己或别人的名义与邵阳农商银行签定最高额告贷合同,骗得告贷合计220万元。
判定书发表,刘某荣共作案11起,每笔告贷期限3年,数额20万元。所欺诈得来的欠款,皆被刘某荣用于归还赌债、付出告贷利息以及借给别人。尔后,刘某荣在付出几笔利息之后再没有归还告贷本息。判定书显现刘某荣被刑事拘留,归还了告贷本金10万元。
2019年8月,湖南省邵阳县人民法院判处刘某荣犯告贷欺诈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罚金10万元。
银行职工每笔告贷收15%好处费
在判定书中,还有一个人贯穿一直,此人便是邵阳农商银行职工刘某。经刘某荣口供,每一笔告贷都要给刘某15%的好处费,即每笔3万元。
在告贷时,刘某荣并不是每次都亲身出头,仅仅让告贷人带着假造的手续去邵阳农商银行找到刘某就可以了。
据协助过刘某荣告贷的唐某表明,刘某荣找到该夫妻两人帮助告贷,银行工作人员刘某没有对其宣读或解读担保告贷合同,担保人爱人签名也不是自己所签。其本来只赞同给刘某荣供给7万元告贷的担保,底子不知道合同签的是20万元。其仅仅在刘某的要求下在该签字的当地签上了姓名。
在案发后,邵阳农商银行曾恳求公安机关暂时不对该行职工刘某进行刑事强制措施,理由为便于处理收回刘某荣等人的违规告贷,拯救银行丢失。
判定书发表,2018年12月10日,刘某退缴了处理告贷时收受的30万元好处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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